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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江南体育:《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JN江南体育    发布时间:2025-12-29 2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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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9月29日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条例》的起草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条例》制定的背景、出台的必要性以及主要特征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2025年6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制委根据审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发函、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派、行业协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按照程序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省直相关的单位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8月15日,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45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条例》(草案)的立法情况汇报,同意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8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9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

  (一)关于调整对象和适合使用的范围。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为保障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将农村公路以及与国省道平交路口上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作为调整对象,并将适合使用的范围扩大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活动。

  (二)关于职责分工。《条例》重点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交通运输局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的具体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

  (三)关于建设管理。《条例》将我市实践中形成的“四个一”“四同步”工作机制,通过立法进行固化。明确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规定在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可设为黄闪灯、减速丘(带)、警示标志、测速显示仪等设施。

  (四)关于资金保障。《条例》针对建设和维护资金不足、来源单一等问题,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除政府财政资金外,还能够最终靠村委会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五)关于法律责任。《条例》按照不重复、不抵触原则,主要对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定了行政责任,同时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安全设施的禁止性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以增强法规的刚性约束。

  以上给大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更好、更准确理解掌握《条例》有所帮助。

  谢谢张红卫主任的翔实发布!下面请李治国先生介绍制定《条例》起草的必要性和主要特征。

  大家下午好!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特点等情况。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是目前公路交通安全系统中的薄弱环节,与城市道路、干线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未能形成系统性衔接,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对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制定该《条例》很有必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观点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说明,“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是新时代新征程对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为构建“预防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是总结实践成果、回应群众关切,从源头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我市近三年亡人事故中,农村公路交通亡人事故在全市交通亡人事故中占比70%以上,而农村公路交通亡人事故近70%发生在农村公路路口。农村公路路口安全设施缺乏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不断摸索经验,形成“四个一”“四同步”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对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明显,农村公路交叉路口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下子就下降,小切口取得了大成效。

  三是落实农村路口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护责任,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的需要。2024年省委、省政府也将农村路口源头治理作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在全省推广。但是,在我市建成“四个一”“四道杠”安全设施后开展的4批次“回头看”工作中,发现并整改了824处设施损坏和故障隐患,损坏率达到12.21%,需要常态化进行修整,保证治理效果发挥。一方面,要解决“四个一”、“四道杠”建设和维护资金问题。目前虽然大部分农村地区公路路口已进行治理,但新增道路和部分低等级公路路口还需加强完善和建设,拟将此项工作资金纳入每年预算;另一方面,对于破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应当以立法进行规制,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原则。一方面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农村路口源头治理是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之一。近年来,在交通运输系统,我们把农村路通安全设施的建设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另一方面立足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从制度、财政、技术规范等方面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进行明确,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发挥应有作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二是坚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日常巡查保护并重原则。在推进《条例》立项过程中,我们坚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与农村公路的现实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标准和规范严禁一刀切,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建设。同时,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主体,明确巡查维护单位的相关职责及法律责任,确保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后能战场、持续发挥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希望我们大家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形成全市贯彻落实的合力,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谢谢李治国秘书长的详尽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本次新闻发布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媒体。请举手示意。

  《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请问,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如何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长期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格外的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强力推动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的法治化进程。《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贯彻落实习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将分阶段进行专题解读,通过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形式,让大家深刻领会、充分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在公路沿线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来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宣传《条例》的矩阵效应,为《条例》的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围绕《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贯彻落实《条例》具体措施,发挥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作用,指导县(市、区)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机制,一同研究和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明显问题。

  三是强化执行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将坚持把《条例》贯彻落实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聚焦薄弱环节,重点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和跨区域执法协作,依法推进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请问,公安机关在农村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治理中都有哪些做法?《条例》出台后将对我市交通安全起到哪些促进作用?

  感谢您的提问和对公安工作的全力支持!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民心工程和平安工程。近年来,公安机关针对农村地区平交路口事故高发问题,蹲在路口搞调研,发现“两个70%”规律,即:交通亡人事故70%发生在农村,农村70%亡人事故发生在路口。根本原因是外地车辆不熟悉路况、不知道哪有路口、车速没有降下来,本地村民太熟悉路况、过路口时不减速,造成事故高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四个一”“四道杠”的办法源头治理(“四个一”是指在农村平交路口设立一个黄闪灯、一组减速带、一组警示标志、一组测速监控,最大的目的是提醒主路车辆降速;“四道杠”是指在农村T字路口设置四条减速带,主要解决支路车辆减速)。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下,我们会同交通、公路中心等部门治理7600处农村隐患路口。同时,我们得知新建、改扩建道路存在交通安全设施先建后上、欠账较多、标准不统一、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也是引发亡人事故的主要的因素。对此,我们推出了“四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交通治理从“末端管理”向“源头参与”的转变。治理后,农村路通亡人事故下降58%,带动全市交通亡人事故下降49%。我们的这些做法也受到了部省领导的高度肯定,指出焦作“用‘土办法’解决了‘大问题’,以‘小投入’换来了‘大平安’”。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被列入河南省十大民生实事在全省推广。

  这次《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治形式固化交通管理实践中的“四个一”“四同步”经验做法,将有效破解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难题,也将全方面促进我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一是保证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建设、长效管护,提升了全市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覆盖密度;二是巩固了农村地区亡人事故治理成果,对压降亡人交通事故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守住了群众出行的安全;三是通过事故预防与压降,释放更多警力投向精细化治理,带动交通管理向智慧化、精准化升级。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法规制度转换为治理效能,让道路更安全、更畅通,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顺心。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的机构,请问,《条例》施行后,公路部门将如何持续完善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统筹。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在项目前期阶段,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提前介入设计的具体方案评审,确保标志标线、标牌、护栏等公路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严把验收关,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隐患排查网络,重点针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风险路段,加密排查频次,整改问题隐患。明年将在混合交通量大、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增设黄闪灯、减速带等设施。

  三是创新管护模式。积极推行“专业化+网格化”管护模式:其一是专业化运维:通过公路专业养护单位,对全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专业化巡查和维修;其二是网格化监管:以乡镇为单位划分责任网格,配备养护员,察觉缺陷第一时间上报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尽快解决修复。

  四是保障设施建设维护资产金额的投入。其一是县级财政资金需要及时足额到位,优先保障重点路段设施升级改造;其二是创新“一事一议”模式,引导村民以投工投劳形式参与设施管护;其三是探索设立农村公路安全基金,鼓励企业投入和社会捐赠。

  总之,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治理力度,真正让农村公路成为群众的“平安路”“致富路”“幸福路”!

  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别的感兴趣的问题是需要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小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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